工作守则
监理人员工作守则
1.严格执行国家及当地政府关于工程建设的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。
2.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工程监理知识,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。公平地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,独立地进行判断和行使职权,科学地为建设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。
3.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。
4.公平处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争议,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,既要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,也不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。
5.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提供监理服务;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,遵守劳动纪律。对于因工作关系而获得的有关单位(包括本公司)的任何机密,均应保密不得泄露。
6.不得经营或承包设计、施工业务及经营建材或设备销售制造业务;不得在施工单位、建材设备制造销售单位中任任何职务。
7.必须廉洁奉公,不谋私利,坚决杜绝吃喝宴请,不得接受和索取工程项目有关单位的任何礼品或好处费,或其它不正当的报酬。
8.热爱本职工作,恪尽职守,维护公司的信誉与荣誉,树立监理人员的良好形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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